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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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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放课题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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松辽流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开放资金申请与课题管理办法

一、基金申请

1. 基金申请人需具备博士学位或中级(含)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根据实验室每年发布的开放课题指南选题并填写基金申报书,经所在单位同意盖章,邮寄实验室,并同时传送电子版。

2. 开放课题申报书经评审专家评审、学术委员会审议,根据评议结果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二、基金运行管理

1. 对于获得批准的基金,分为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实验室给予每项基金以一定经费额度资助(2至5万元)。签订合同书,一式三份,邮寄至实验室。

2. 获批准的项目一般执行期为2年。获得批准的基金申请人或课题组成员,每年需要1-2个月在实验室从事基金课题的研究工作及学术交流。

3. 经费开支的范围限于课题研究期间材料费、测试加工费、文献出版费、知识产权事务费和学术交流等费用。

4. 自基金批准日起,项目负责人需两年内向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课题结题报告”及相关成果复印件。

5. 开放课题所取得的相关成果须在致谢部分标注“松辽流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英文用“Key Laboratory of Songliao Aquatic Environment,Ministry of Education”)资助。

三、课题相关成果要求

1.每个课题必须发表相应成果,重点课题必须发表至少两个成果,成果类型可以是SCI检索的论文或者授权发明专利,一般课题必须发表至少一篇SCI检索的论文。所发表的文章必须以松辽流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为第一单位、专利必须以吉林建筑大学为第一单位。文章必须以发表或录用为准。

2. 如在课题有效期限内不能完成所要求发表的文章或专利,必须将课题未完成合同部分的金额返还。 

四、基金结题

课题研究结束后,应向实验室提交“开放基金课题研究工作总结”报告和研究成果复印件,经实验室同意,方可结题。

五、其他

开放课题项目申请与运行管理办法将根据政策法规变化和实验室发展需要每年进行调整,最终解释权归重点实验室所有。


版权所有:吉林建筑大学松辽流域水环境教育部重点实验室
地址:长春市新城大街5188号 土木教学馆E305 邮编:130000 电话:0431-84566408